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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请看这里!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

Q1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出台的总体考虑和意义是什么?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阶段性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完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社保的政策。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缴费,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疫情这一突发事件采取的一项特殊措施,对于减轻企业负担,稳就业、稳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其力度之大,政策精准度之高,针对性之强,前所未有。

我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重大决策部署,在科学评估社保基金承受能力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尽最大可能在全省范围内解企业困难,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减轻和降低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Q2我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免、减”适用范围、时限及程序是什么?

我省明确,免征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适用范围是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适用范围是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及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中小微企业免征期限为11个月(2020年2-12月),大型企业减征期限为5个月(2020年2-6月)。办理程序是参保单位只需按月正常申报缴费基数及应缴费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减免后的应缴费额,不需要办理额外的减免申报手续及证明材料。

Q3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的条件是什么?缓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但恢复有望;二是2020年以来企业出现3个月及以上的亏损;三是财务困难且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终止期不得超过2020年12月。

Q4企业办理缓缴社保费的程序是什么?

企业向参保对应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同级税务部门批准,其中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需征得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原行业统筹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税务局批准。

Q5减免政策与缓缴政策能否重复享受?

减免政策可与缓缴政策重复享受。减免政策执行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在享受减半征收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的同时,可以申请缓缴另外一半的单位缴费部分。减免政策到期后,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也可以申请缓缴。

Q6已经缴纳了今年2月份的三项社会保险费,能否退还?

可以。对于已经征收的2月份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批量发起退费,对应享受优惠政策所属期内的已缴纳费款进行初审后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无需企业再提交申请或报送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参保单位应缴费额,确定减免金额,根据税务部门传递的相关信息完成应退费款的审批,按程序于3月底前完成退费。

Q7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的2月至3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如何处理?

 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逾期缴纳2月至3月三项社会保险费,在4月底前补办的,免收滞纳金和利息。

Q8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否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

不影响。此次减免政策不会影响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这次减免的是企业单位缴费部分,重点是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省明确要求,在减免缓缴政策执行期间,企业要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以确保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职工在缓缴期间申领养老、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及职工个人应先补齐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工伤保险费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Q9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是否影响我省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

不影响。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是党中央、国务院扎实做好保民生实事的一项重大举措。国家将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中央调剂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力度等措施,帮助各省做好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的工作。我省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充分考虑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及基金结余情况,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做好基金收支和运行情况分析,落实好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