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登录 | 企业登录

失业保险政策待遇“看得懂算得清”(五)

来源:陕西人社

你问我答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由失业保险基金向其遗属支付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2、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享受哪些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期限为每满1年补助1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补助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4、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2.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