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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总理关注多年的异地就医结算,明年底又将往前跨一大步!

来源:上海外服陕西

赵云是一家外企500强公司的销售,最近公司决定派赵云从上海总部到北京工作两年。“去北京工作我是愿意的,但在北京工作期间看病、住院怎么办呢?”想到这里,赵云拨通了上海外服的客服电话,咨询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

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医疗需求。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劳动力的广泛流动,异地就医需求也逐渐增多。长期以来,异地就医医药费用报销流程复杂,群众异地就医需要先行垫付医疗费,往返两地报销非常麻烦。随着更为频繁的人才流动,如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

就在今年的3月5日,李克强总理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指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同时,李总理在稍后的回答中外记着问中又特别强调了,“今年我们要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报销的范围,到明年年底前每个县都要确定一个定点的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在内的医疗费用。”

这不是李克强总理第一次为更便捷的异地就医站台,2016年的“两会”期间,李总理在记者会上给出明确承诺:争取用两年时间,使老年人跨省异地住院费用能够直接结算。2017年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部署: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相关部门也在逐步完善和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在2016年1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发文: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2020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底前,总结京津冀、长三角、西南5省(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先行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

外服君为各位读者总结了关于异地就医的常见问题:

Q:哪些人可以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A: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有如下四种类型,一是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也就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迁入户籍的人员。比如退休前在工作地参保,现在退休回原籍居住了。二是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比如有些随子女居住,帮助带孩子的老人。三是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像案例中的小赵这类被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的人员,或者有一些驻外的办事处,员工需要长期在外工作。四是异地转诊人员,因当地医疗机构诊断不了或者可以诊断,但是治疗水平有限,需要到外省就医的患者。

Q: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A:符合办理异地就医条件的人员,需要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可以携带社保卡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按照参保地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备案。一些城市也可以通过医保部门指定的的网站进行材料申报,一些城市还可以通过官方APP、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备案手续。参保人在完成备案手续后,只要携带社保卡就可以在备案的定点医院实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了。

Q: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如何报销?

A: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主要报销政策可以概括为“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参保地政策是指参保人跨省就医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支付政策,包括参保地医保基金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也就是说,哪些医疗费用能够纳入报销,是就医地的目录决定的;而具体报销额度,是以参保地政策决定的。

Q: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后,异地发生的门诊费用能报吗?

A:目前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已经在全国普遍开展,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尚未在全国开展。但是,如前文叙述的,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探索推进此项工作。长三角地区(江苏、浙江、安徽、上海)已于 2018 年 9 月启动了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京津冀地区和西南地区分别于 2019 年 6 月和 12 月启动了相关试点工作。其他地区也都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开展此项工作。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异地门诊费用也能够实现全面跨省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