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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如何计算?能领多少?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行业协会

文件规定:

随用人单位参保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举例:

小美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54.9元,享受98天产假,所以她的生育津贴为=4054.9×12÷365×98=13064.55元。

小丽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33.8元,享受15天产假,所以她的生育津贴为=4433.8×12÷365×15=2186.53元。